江苏发布2024监理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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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节选):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工作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8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9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二科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4年3月14日9∶00~27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须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14日~29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3日~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原文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3/1/art_57268_11163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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