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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竞业限制背景下的企业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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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由上海劳达提供,有2581浏览量

课程分类:  劳动关系协调员

适合对象:  总裁、人事总监、法务总监、人事经理等企业中高管

咨询电话:  400-968-9396

上课地点:  [静安校区] 上海静安江宁路广中西路777弄55号启迪大厦601-603

开班日期:  滚动开班

学       费:  咨 询

班       级:  
  • 静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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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侵犯商业秘密、违反竞业限制背景下的企业调查取证、维权技巧

适合对象:

总裁、人事总监、法务总监、人事经理等企业中高管。

课程背景:

近几年,因为并购、搬迁、关厂、撤柜等企业变革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不在少数,从山东5000工人罢工抵制印度阿波罗轮胎公司收购固铂轮胎公司,到常德沃尔玛因闭店而引发群体性纠纷,再到京东上海仓库因搬迁而引发罢工,一个又一个的事件,昭示着并购、搬迁、调岗调薪、关厂、撤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那么如何进行操作,才能稳妥进行有关规模性变革?又该如何管理,才能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本次培训特邀劳达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劳达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从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两个角度,分别给大家就上述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和分享。

课程内容:

一、竞业限制概念

1.定义;2.分类;3.范围;4.几个区别:竞业禁止、同业竞争。

二、商业秘密概念

1.定义;

2.范围: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3.特征: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

4.商业秘密与其他秘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

5.几个区别:与著作权的区别、与专利的区别、与竞业限制的区别;

6.商业秘密公开。

三、法律规定

1.反不正当竞争法;2.合同法;3.劳动法;4.刑法;5.其他法律。

四、侵犯商业秘密、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

1.获取商业秘密;

2.披露商业秘密;

3.使用商业秘密;

4.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

5.第三人获取、使用或披露商业秘密;

6.员工违反;

7.单位违反;

8.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保护措施

(一)对外

1.注册商标;2.申请专利;3.著作权登记。

(二)对内

1.建立体系;2.制定制度;3.管理实践。

六、维权途径

1.劳动仲裁;2.民事诉讼;3.刑事诉讼;4.行政诉讼;5.商事仲裁;6.协商。

七、维权实务

1.原告资格;2.管辖;3.举证责任;4.赔偿数额;5.调查取证;6.司法鉴定。

八、案例解析

讲师介绍:

朱士贵先生(劳达企业管理咨询/劳达律师事务所咨询顾问、律师)

专注雇主方服务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解决方案提供商、2014-2015大中华区劳动法咨询与服务机构——劳达咨询公司/劳达律师事务所咨询顾问、律师。

朱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首批取得企业法律顾问、人才中介师、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获得经济师(人力资源)、法律职业资格。

曾在央企、外企、民企、上市等不同性质公司担任人力资源经理与法务经理职务,从事劳动法律和人事管理工作20多年,擅长处理劳动与人事相关领域的法律事务与管理事务,如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劳动风险预防与化解,劳动纠纷谈判与解决、劳动过程管理与控制等领域。

曾应诉劳动争议案件500余起,解决合同纠纷100多件,审核合同约4000篇,处理内部劳资纠纷上千人,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类案件的办理经验。在全国各地讲授劳动法律课程数百场,授课形式多以案例为主,深受学员。

曾在《青年报》、《新人力》、《组织人事报》等报刊发表文章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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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校区/ 面授 滚动开班 上海静安广中西路777弄55号启迪大厦601-603 咨询 试听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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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9-25